特权球员并没有违反规则
在大多数情况下,"特权"都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词语。尤其说起NBA球员所拥有的特权,更是会让很多球队经理恨得牙痒痒。可是恨归恨,经理们还是不能否认一个重要事实——这些"特权"并没有脱离NBA的规则体系。
在NBA的世界里,对于劳资合同存在着繁复而详尽的规定,可以算是充分考虑到了双方之间的利益平衡点。比如说,现在很多人都在为骑士免费放走勒布朗而打抱不平,但是也别忘记,当初在勒布朗加盟骑士之初,尽管他早就打出了全明星级别的数据,但还是只能拿到一份相当于二三流球员的薪水,这里面就是联盟对于新秀合同的封顶规定在起作用。包括在新秀合同到期之后,骑士仍然拥有勒布朗的优先续约权。
可以说,正是在以上规则的保护之下,勒布朗才会在克利夫兰这座小城待了七年之久。那么到了现在,当勒布朗、安东尼已经由新生代转化为联盟中的中生代之后,相对应的劳资条款,也逐渐从原先的保护球队利益、限制新秀交易,朝着允许球员自主选择的方向在前进。我们现在所提到的这些"特权",某种意义上其实是相对于明星球员之前的受限制而言。
而在规则不再成为障碍的情况下,那么在球员交易或者转会谈判过程中,就应该更多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。既然这些超级巨星成为了市场上的稀缺资源,他们自然有资格提出各种各样的条件,这是NBA现行规则所允许的,也是应当得到外界所理解的。
职业球员不是道德楷模,个人利益最大化无错
当初在勒布朗决定离开骑士时,他曾被无数克利夫兰球迷怒斥为"叛徒"。但这样一个具有道德评判意义的词语,或许并不应该出现在NBA世界里。毕竟只有利益的最大化,才是NBA所永远遵循的不变法则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勒布朗并不亏欠克利夫兰一些什么。要知道,当初在2003年的选秀大会上,是骑士因为获得勒布朗这位强援而感到庆幸,而不是后者为自己能够加盟骑士这支弱队而欢欣鼓舞。也就是说,勒布朗之所以会跟骑士走到一起,本来就是NBA游戏规则下的产物,与道德之类的话题毫无关系。那么等到勒布朗离开时,所谓道德上的亏欠又从何谈起?
其实在NBA世界中,绝大多数人都在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。比如球员希望获得更高的薪水,球队老板希望卖出更多的球票,斯特恩希望在海外获取更多的收入。这些谋求利益最大化的欲望本身都无可厚非,而且也正是在这么多欲望的共同推动之下,NBA才会形成如今这种红红火火的局面。
所以站在职业球员的角度来看,无论勒布朗还是安东尼,把个人利益摆在最重要位置都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选择。而且他们所寻求的利益,并非只是眼前的经济利益,同时还含有对于冠军和胜利的追求。如果为了成为所谓的"道德楷模",最终放弃了对于理想的追求,那只能算是一种本末倒置的选择,最终也将不利于NBA的繁荣发展。
忠诚值得歌颂 但选择同样需要得到尊重
在职业体育的世界中,如果一名球员长期停留在某一支球队中,就会被冠以"忠诚"之名。但反过来看,即便一名球员经历了交易,也并不代表他们就成了"不忠之徒"。打个比方说,难道我们仅仅因为乔丹曾在第二次复出之后为奇才而战,就认为他失去了对于公牛的忠诚?又比如,同样在爵士经历了漫长岁月,斯托克顿在2003年宣布退役,而马龙则在最后一个赛季转投湖人,难道说后者对于犹他的忠诚就会因此不及前者?
球员对于一支球队的忠诚,更多体现在在为之效力的那段时间里恪尽职守、兢兢业业。而在面临交易的选择时,或许有人会出于对于一支球队的感情而选择坚守,也会有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选择改换门庭,这两种选择本身并没有绝对的高低之分。要是举个极端点的例子,那就是维持婚姻的固然算是五好家庭,可是那些经历了离异的人士,也未必就是作奸犯科之辈,其实只是他们做出了一个更加能让自己接受的选择而已。
就好像如果倒退一百年或者五十年,"离婚"或许会被视为一种道德沦丧的选择。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,我们现在对此已经表现出越来越宽容的态度。那么同样的道理,发生在球队与球员之间的分手,同样应该获得来自球迷的理解。人们在歌颂那些"忠臣"的时候,请别忘记表现出对于其他球员所做选择的尊重。
体育 作者:方正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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